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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航天基地分局www.xcaib.com.cn

领导介绍

姓名:朱 岩


职务:西安市环保局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分局局长


分工:主持航天基地分局全面工作。


现职任命时间:2009年12月至今。

姓名:吴大志


职务:西安市环保局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分局副局长


分工:负责入区项目的环评审批、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污染减排、法规宣教和其他日常环保管理等方面工作。


现职任命时间:2009年12月至今。

主要职责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成立于2006年11月30日,由陕西省政府、西安市政府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依照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建设。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是西安“四区两基地”的城市产业战略构架的重要组成部分。陕西省、西安市政府高度重视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的发展,赋予基地管委会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在政策、土地和融资等方面为基地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2007年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批复成立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位于西安市东南部,规划面积为23.04平方公里,远期预留约35.5平方公里的发展规划空间,基地南依秦岭,北瞰曲江,西临城市中轴,东依万亩林带,与西安市主城区相邻,距市中心钟楼7公里,绕城高速公路2.8公里,与西康高速紧邻,向西北距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仅35分钟车程、向北距西安火车站20分钟车程,向南距引镇西康铁路长安站仅15分钟车程。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重点发展航天民用、半导体器件、新材料、新能源、服务外包与创意、现代服务业等特色支柱产业。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的建设将遵循“统筹规划、节约环保、集群发展、开放合作、高效服务”的总体原则,采取“一次规划,分期开发,市场化运作”的建设模式,使基地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以“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为目标,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将建设成为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理念彰显的中国最具活力的航天科技产业新城。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起草以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委会名义颁发的环保规章制度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负责制定符合本区特点的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原则、政策以及奖惩制度,并组织实施。

2、参与制定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组织编制辖区内环境功能区划。

3、负责市局委托审批权限内入区项目的环境影响文件,组织开展对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的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监督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及资源开发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情况。负责组织对市局委托权限内的入区项目进行环保竣工验收。

4、对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排污申报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对废气、噪声、废水、固体废物、放射性污染和电磁辐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制定污染源治理计划,并对辖区内的环境质量及各类污染源实施监测,出具监测报告。

5、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文物古迹的环境保护工作。

6、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及其定量考核工作。

7、负责区内污染事故、纠纷和环境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调查和处理辖区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8、负责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本区的宣传、贯彻和执行,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9、负责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环境统计和环境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环境调查;负责本区内排污单位、污染源、危险废物、核辐射等的档案建立和监督管理; 负责承担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工作。

10、完成西安市环保局、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下设环境监测中心和环境监理站两个直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