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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08-07-25 西安市环保局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是主管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市政府直属行政机构,也是西安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内设十一个职能处(室):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法规宣教处、计划投资处、污染控制处、自然生态保护处、开发监督处、科技监测处、辐射固废处、监察室、机关党委。

 

各处室职能: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公文、档案;信访及议案提案办理;综合性会议组织筹办;信息、年鉴;重要事项督办;机关财务及公疗;后勤保卫、车辆管理;污染事故应急及日常接待工作。

      组织人事处: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资、职称、统计、政审、目标管理、离退干部、精神文明、政治思想工作。

      法规宣教处:负责环境法制管理与监督;环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组织参与诉讼案件应诉;全系统法规学习培训;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绿色文明工程;环境新闻宣传工作。

      计划投资处:负责创模日常工作;编制环保规划、计划;环境统计;环保目标考核;各项财务经费的计划、管理和审计;排污费和环保治理资金管理;环保产业备案登记;环境信息网络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

      污染控制处:负责水体、噪声污染防治;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污染源的限期治理;污染事故的处理、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等工作。

      自然生态保护处:负责自然生态保护;造纸及企业环境管理;秦岭北麓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三同时”管理;生态示范工程及生态示范创建等工作。

      开发监督处: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监督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实施情况;查处建设项目违反相关法规的行为和纠纷。

      科技监测处:负责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技术引进、申报、认证和推广;监测数据审核;监测网络建设;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落实二氧化硫减排会务;清洁生产审计审核与循环经济推广;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管理,科技项目申报与管理。

      辐射固废处:负责核技术应用安全防护工作;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核辐射与固废环境投诉与查处。

      监察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纠风工作;政务公开;违纪违规案件的信访和查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治理论学习;创建学习型机关;党务和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项工作。

      减排办(临时机构):组织实施和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污染减排的工作任务,编制全市水、气污染减排规划方案,指导区县及企业做好减排工作、培训;建立和完善减排体系;检查总量进度和运行;负责区县减排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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