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西安森特置业有限公司“长安星园(长安馨苑)住宅小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委托核工业二○三研究所。现将该建设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
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长安星园(长安馨苑)住宅小区项目”位于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项目南临学府大道,东临文苑中路,北临兴业三路,西临农田。西安森特置业有限公司已经取得该块地的所有权,土地性质为住宅开发用地。
该项目规划占地
二、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施工扬尘是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因素。一般情况下施工扬尘影响范围在
(2)营运期:地下车库排放的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小区排水雨污分流,雨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采用地上式综合污水处理设备进行二级生化处理(A/O生物处理工艺)后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的设备噪声对外界影响较小;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包括住宅生活垃圾、幼儿园生活垃圾、商业场所垃圾等,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184t/a。幼儿园厨余垃圾(主要为食物残渣、剩菜剩饭等)由专人收运处置,其它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场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1)施工期:
①严格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有关控制扬尘污染等规定,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建设施工工地周边必须设置
②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安排施工方式和时间,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施工机械管理,控制环境噪声污染;
③施工期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内洒水和绿化场地洒水。
(2)营运期:
①对地下车库设计采用排、送风系统进行排气通风,换气次数6次/h,排气口应设在主导风向下风向,远离进气口,高度不得低于
②幼儿园生活污水先经隔油池处理后再与住宅楼生活污水经采用地上式综合污水处理设备进行二级生化处理(A/O生物处理工艺)后达标排放。根据西安市节水有关要求和环境影响报告的要求,在小区内建设再生水回用系统,回用于小区绿化、道路、景观用水、洗车等;回用率不低于20%;
③对地下车库风机安装消声器,将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布置在隔音间或地下设备间内,采取基础减震、隔声、吸声材料等,对临路一侧的住宅安装双层隔声玻璃窗、小区内严禁鸣笛、对地下车库出入口露天部分设置透明隔声罩;
④分区分类设置垃圾箱桶,固定点堆放,定期由环卫部门运往当地垃圾处理场处置;幼儿园厨余垃圾(主要为食物残渣、剩菜剩饭等)由专人收运处置;
⑤对小区四周、场内空地以及道路两侧等进行有效的绿化,植树、种花种草,建成生态花园式小区,绿化率达到38%。
四、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有利于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经采取设计和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小,在环境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自公告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查阅报告书简本:①到西安森特置业有限公司索取报告书简本;②以信函、传真、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项目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措施,以及环境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七、公示期限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安森特置业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
联系地址: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 联系地址:咸阳市渭阳西路48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13096932016 联系电话:029-33579051
E-mail:hhx20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