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发〔2010〕237号
各环保分(县)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117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餐饮业服务管理水平,确保以良好的形象迎接2011西安“世园会”的召开,结合环保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现就认真做好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市环保局成立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任永凤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水污染控制处李联盟处长、李君亭副处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污染控制处,负责“百日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二、各环保分(县)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辖区政府的总体安排,结合辖区餐饮业实际,突出环保部门监管职责,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将这次行动作为环保部门在2008—2009年开展的餐饮业水污水专项整治工作的再深化、再推进来安排部署。
三、严格按照《西安市餐饮业提升服务水平“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及辖区政府“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业污水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环发〔2010〕69号)精神,借鉴2008—2009年开展的餐饮业水污水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重点抓好旅游景点、中小学校、党政机关周边和城区主要街道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涉外宾馆饭店污水处理设施维护及运行监管、废弃食用油脂规范化处置及资料档案完善、油烟达标排放等工作,尤其是环保未央分局、雁塔分局要以这次行动为契机,按照《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整治餐饮废油脂收集处置行业环保违法行为的通知》(市环发〔2010〕114号)的要求,抓好废油脂回收处置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
四、加强宣传报道。要利用这次行动切实加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引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和废油脂回收处置单位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各环保分(县)局对工作中的一些好做法和亮点行动要及时总结,做好辖区宣传报道的同时,要指定专人及时将信息报送市局水污染控制处。每月不少于两条信息。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