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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0-06-25 西安环保局

市环发【2010179

 

各环保分(县)局、市环境监理处、辐射与固废处:

为认真落实环保部门《关于开展全国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3号)要求,做好环境风险防范的基础性工作。根据环保部《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方案》,结合辖区工作特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颜昊副局长

副组长:康飞处长  陈忠泽副处长

成员:刘万余李宏 杨明哲  张勇 刘宁芳 各环保分(县)局分管副局长;

二、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自611正式开始,至1031数据填报结束。

三、主要工作:

开展对石油加工及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三类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和网上数据填报工作。主要检查企业的基本情况、生产状况、化学品储存、运输、及环境风险防范等情况。

四、工作分工:

各环保分(县)局负责具体的调查数据填报工作;市局负责对环保各分(县)局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并对填报数据进行审核汇总上报。

五、具体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和数据填报工作,要认真组织,合理分工,责任到人,要经常对工作情况和进度进行督促检查,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各环保分(县)局要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确定的具体单位名单(详细名单见附表一),及时、准确进行检查数据的填报。

(三)各级环保部门要在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的检查数据,并提交辖区工作进展的文字报告(详见附表二)。20101031日前,要对检查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审核,并完成检查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20113月至6月环保部将组织专家对各省市上报的数据和报告进行审核验收,并进行通报。

(四)市环境监理处和辐射与固废处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紧密配合,开展检查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重点行业企业环境风险及化学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系人:李宏   杨明哲    电话:88403605(传真)

 

                    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表1:西安市排查重点行业企业213家单位名单.doc 

附表2:检查表填写、录入完成情况进度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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