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监理处对全市重点、敏感环境问题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在近期重点敏感环境问题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较好的莲湖环境监察大队、新城环境监察大队、灞桥环境监察大队、高新环境监察大队、航天环境监察大队等单位进行了通报表扬。目前,月报表填报情况还存在三个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存在填报内容不完整、不规范、填写问题不清楚、查处整治无处罚结果等内容。二是个别单位填报问题内容不属于环保部门职责范围;三是依然存在个别单位不能主动按时上报、需多次催促才上报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监理处将对在报告制度月报内容中没有发现问题的单位,在上级部门、市局检查中发现有重大污染问题的,发现一次给予批评,发现2次市局将予以通报,3次以上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